专利复审及专利无效宣告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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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办理专利复审及专利无效宣告事务。 专利复审程序是深圳专利申请被驳回时,给予申请人的一条救济途径。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复审请求进行受理和审查,并作出决定。复审请求案件包括对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程序中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不服而请求专利复审的案件。只有专利申请人才有权启动专利复审程序,而且必须在接到驳回通知3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 我司的专利无效宣业务包括: 一、针对专利无效请求人的代理业务,具体业务包括: 1)进行专利信息检索; 2)根据检索文件,分析、判断授权专利是否符合专利法第22条规定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要求; 3)分析和研究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判断是否存在其它方面的问题; 4)撰写无效理由; 5)参加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口头审理,通过答辩争取客户利益。 二、针对专利权人的代理业务,具体业务包括: 1)研究无效理由; 2)分析和研究已授权的专利说明书; 3)针对无效理由,撰写条理清晰、说服力强的意见答复; 4)参加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口头审理,通过答辩争取客户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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